昨天,上海官宣,政府收购二手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毕竟,这应该是史上首次,由政府下场、向居民收购二手房产品!你说,广州有没有可能抄上海的作业,我家这老破小,会不会迎来官方“兜底”?为什么上海敢在2026年开春就祭出这一招?因为大家发现,单靠降低房贷利率或者松绑限购,已经很难撼动那个庞大的“置换链条”了。上海的官方收房,本质是给楼市找了一个 “双向解套” 的路子:既给二手房市场的存量堰塞湖开了泄洪口,又快速补充了保租房的供给,还能撬动新房的置换链条。广州的楼市,现在正卡在一个 “存量难出、新房难卖、保障房难建” 的三角困境里。根据广州市住建局和房地产中介协会的最新统计,2025年广州二手住宅交易登记了10.16万套,看起来数据还可以。根据最新贝壳数据显示,广州二手房挂牌量达到14.3万套,而据说贝壳内网,广州全市的二手房挂牌量已经高达19万套。很多业主在贝壳上的挂牌周期已经拉长到了12个月以上。这意味着,如果你想卖掉手里那套“老破小”去换新房,你可能得做好打一年“持久战”的准备。不仅如此,广州“跟风”上海的另一契机在于:时机已至。二手房难卖这个困境,存在并非一天两天,为何上海会选择在这个时机,由官方下场收房?根本原因在于,上海二手楼市,已经迎来了松动的拐点。根据上海链家研究院数据,1月上海二手房市场成交约2.2万套,同比上年1月上涨25%。至此,上海二手房市场在没有新政刺激的情况下,已经连续三个月成交量突破2.2万套。止跌信号已经出现,如今官方强势表态,更相当于为市场的整体回暖添一把火,更能推动二手市场的整体流动性。而如今的广州二手楼市,跟上海其实站在了同样的节骨眼上。再加上此前,广州已经有过收购存量房作为保障房的经验。去年11月,广州安居集团宣布将在全市范围内收购90㎡以下的存量新房作为保障房。简单说,广州既有收房的需求,又有收房的实力,上海只是给了一个 “现成的模板”,广州跟进是水到渠成的事。既然广州收二手房是大概率事件,那么哪些房子,会被最先翻牌子呢?上海这次公布了三个区将率先成为试点,包括浦东新区、静安区和徐汇区。结合各个区的具体要求,总结下来就四个核心原则:核心区优先、小户型为主、职住平衡、运营可持续,这也是官方收房的底层逻辑,这个逻辑放到广州同样适用,广州不会去收购增城、从化的远郊房源,结合上海的核心原则,广州如果启动收房,我觉得首批试点区域大概率会是天河、海珠、白云这三个核心区。
天河区是当之无愧的第一选择,作为广州的产业核心,每年有无数年轻人口涌入珠江新城、金融城、天河智慧城,进而诞生大量的租住需求。同时,天河也存在大量2000年前建成的老破小,套均面积 65㎡左右,总价基本在300-400万区间,完全符合收房的标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天河核心区的小户型租售比能达到1.6-1.8%,海珠区是第二梯队的核心,琶洲电商总部的崛起是关键,腾讯、阿里、唯品会等企业扎堆,带来了大量的青年租赁需求。而且海珠在售的二手房中,80平以内的小户型房源占比高达57%,像是工业大道、东晓南、新港西等板块,也因为足够低的上车门槛,二手住宅网签相对活跃。白云区则胜在刚需稳定、配套成熟,白云新城的总部集群,以及白云强大且多元化的产业结构,都伴随着相当稳定的居住需求。而且白云二手市场中,同样存在大量小户型,加上总价低,刚需买家非常多,每个月的十大热门楼盘,白云基本能占据“半壁江山”。至于老破小存量也不低的越秀、荔湾,我反而觉得纳入试点的可能性不高。一方面,荔湾、越秀的不少老破小存在学区价值支撑,另一方面,荔湾、越秀自身产业表现相对薄弱。综合来看,收房性价比较低。推测完广州可能选择的试点收购区域,我们不妨再开开脑洞:参考上海的收购标准,再结合广州安居集团现有的征集要求,广州如果收购个人二手房,我觉得会有这样的标准:上海的标准是 70㎡以下,而广州安居集团目前收购开发商存量房的标准是 90㎡以下,考虑到广州的居住习惯,大概率会延续这个标准,70-90㎡的紧凑型两居,也会被纳入收购范围。同时,大概率会划定收购价格红线,我们推测总价会控制在300万以内,且优先收购产业园区、核心商圈、轨道交通站点1公里内的房源。广州收购二手房可能会与“房票”安置政策形成联动。政府收购市民的二手房后,可能会发放“房票”鼓励其购买新房,形成“收购二手房→发放房票→激活新房市场”的良性循环。
无论是上海的试点,还是广州大概率的跟进,官方收购二手房都不是简单的 “楼市救市”,而是一次对房地产市场的精准调仓:
把市场上闲置的、流通不畅的存量房源,转化为民生所需的保障房源,既缓解了二手房的库存压力,撬动了新房的置换链条,又补上了保租房的供给缺口,让楼市的供给和需求更匹配。
如今,上海已经迈出了第一步,如果广州跟进,你希望哪里能够率先列入试点呢?咱们评论区见!
如果大家想第一时间收到广州楼市的最新讯息,想了解更多楼市动向,不妨添加我们客服,备注【买房】,入群详谈。

免责声明:
本文对项目或产品的介绍,对项目周围环境、交通、教育资源、商业配套及其它公共设施的介绍,均旨在提供相关信息,不作为任何购买要约,不意味着本公司对此作出承诺。本文涉及面积均为建筑面积。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等协议为准。本文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