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难度,但可以争取。司法实践中,法院倾向于认为房东与买家的违约金属于“间接损失”,需证明该损失与承租人违约行为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且违约金标准需合理。
【参考思路】(2023)辽0681民初5309号:东港市鑫兴炉料加工厂作为厂房所有权人,将厂房出租给第三人,第三人再转租给实际使用人。法院认为:实际使用人已在另案中被判令向第三人返还租赁物,所有权人应另案向第三人主张损失,不重复判令实际使用人向所有权人返还。
也就是说,你的追偿路径应是:先起诉承租人要求腾退+赔偿占用损失;同时,你与买家之间的违约金损失,可作为“因承租人违约导致你无法履行买卖合同的实际损失”,向承租人主张。
实操建议: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因承租人逾期腾退导致出租人对第三方违约所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等),由承租人承担。” 这样的条款能大大增加胜诉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