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系列配套文件,重点内容如下:
一、收购标准
总价:300万元人民币以内
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下
区域范围:广州市环城高速以内
其他要求:楼龄不限,房产权属清晰,无抵押、查封及安全隐患
二、置换流程
报名方式:通过“穗安居”微信服务号线上报名或现场提交资料。
价格机制:
采用“两次评估+协商确认”机制。
初次由第三方机构评估,复合评估后与居民协商确定收购价,参考市场成交价。
时限要求:居民需在旧房交易后180个自然日内购买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宅。
三、资金安全
旧房收购款由银行专用账户托管,定向用于购买新房,确保专款专用、路径透明。
四、收房用途
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服务新市民、青年人群体及城市更新腾迁需求。
实施原则: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愿参与。
试行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原文配图描述: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发布)#安居集团 #广州二手房 #保障性住房 #人才公寓 #以旧换新 #去库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