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灵台县2026年公租房及租赁补贴拟保障对象经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调查摸底、初审、公示,县房产服务中心复审,曹彦红等54户续保对象、张志岳等8户新增对象符合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及租赁补贴保障政策规定,张兰兰等28户续保对象、汪聪慧等13户新增对象符合新就业无房人员公租房及租赁补贴保障政策规定,李智强等1户符合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政策规定,拟享受2026年第三季度公租房及租赁补贴保障待遇;姚晓方等18户符合孙家沟等保障性住房区公租房第三个租赁期保障政策规定,拟享受续租保障待遇,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发现有申报不实,不符合保障政策规定的问题,请及时向监督受理单位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将对反映的保障对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如不存在影响保障的问题,将提交县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确定为2026年公租房配租、续租及第三季度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
一、公示时间:
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26日(共15天)
二、监督受理单位:灵台县房产服务中心
三、监督受理电话:0933-3605891
附件:灵台县2026年第三季度公租房及租赁补贴拟保障对象花名册(1).xlsx
灵台县孙家沟等保障性住房区公租房第三个租赁期拟保障对象花名册(1).xlsx
灵台县房产服务中心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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