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处置自持房产挂牌所需材料
1、《实物资产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产交所制式模板,国企需按照模板要求填写清晰,
2、房本及营业执照:房本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并加盖公章
3、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房产处置决定的相关决策文件:国企房产出售如需要上级单位批准,则需提供国企请示和上级同意出售批文;如无需上级单位批准,则需提供国企内部决策文件以备交易所审核
5、评估报告:挂牌房产必须做资产评估或市场估价报告,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一年,
一般收费标准按差额累计收费,具体参考市面上做资产评估公司收费标准
6、转让房产涉及共有或转让房产上设置其他权利的,需要相关权利人承诺同意标的物产权归属变更,或国企承诺在成交前会解决相关问题。
提示:国企需要签署相关承诺西,承诺挂牌期内如产生符合资格的意
向受让方且在其支付了保证金并进入成交程序,在交易双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之前完成解除抵押工作(取得相关抵押权人认可该转让行为的书面文件或取得相关权利人认可该转让行为的书面文件等)。如因国
企原因导致无法解除抵押 (取得相关抵押权人认可该转让行为的书面同意或取得相关权利人认可该转让行为的书面同意),由此造成的风险及后果由国企承担,同时需承诺由上述原因对意向受让方造成的损失,国
企给予补偿
7、交易所酌情要求转让方提供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