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二手房原房主欠的物业费,新业主有义务补缴吗?
小编:法律上不用交,但实际操作得注意。
按《民法典》规定,物业费是基于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债务,原房主欠的费用应该由原房主承担,新业主没有法定义务替前任还债,这个逻辑很清楚,就像你买了辆二手车,不用替前车主还他欠的加油费。
但实际操作中有个坑:很多物业会拒绝给新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或者不给钥匙,理由是有欠费,这种做法其实违规,但确实会给你添麻烦,建议你在买房时就跟原房主约定好,要么让他结清物业费再过户,要么在房款里扣掉这笔钱,如果已经过户了遇到物业刁难,可以投诉到住建部门或者12345,物业无权因前任业主欠费拒绝为新业主服务。
说白了,法律站你这边,但提前处理更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