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芦台街金翠路12号房产招租公告
宁河区芦台街金翠路12号房产现对全社会公开征集意向承租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概况
金翠路12号房产坐落于宁河区芦台街金翠路12号,占地面积587.1平方米,建筑面积901.1平方米,层数3层,属性为划拨/社会福利用地,建筑结构为混合。
二、意向承租方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项目标的采用租赁方式,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招租标的只允许面向残疾人服务相关领域使用。
2、本招租标的不受理任何形式联合体的竞价申请。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4、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
5、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7、法律、行政规定的其他条件。
1、租金底价:230308万/年(租金不包含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该部分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缴纳)。
2、租赁期限:1年,上打租,每半年支付。
3、竞价规则:
报价及再次报价增幅:在底价标准基础上,整租阶段每年增幅必须是5000元或5000元的倍数。
四、竞价保证金的交纳
1、竞价保证金:报名参加竞价的,每位意向承租方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
2、符合竞价条件有意参与竞价的意向方,须在本招租公告报名期限内,按照以下账户的开户银行和账号,以转账或到银行柜台交纳现金的方式向招租单位交纳竞价保证金(须备注交款单位或个人名称及交款用途,例:XX公司或XX个体户缴纳金翠路12号租赁竞价保证金)。
单位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兴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账号:02050001040036862
开户行:农行天津宁河支行营业部
税号:91120221687733517C
3、未中标的意向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会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生效后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竞价会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31日8:30起至2月3日17:30(含意向承租方自行查勘本项目现场、提交报名材料、交纳竞价保证金、提交竞标文件袋所需时间),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兴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幸福总部大厦505房间;
3、报名联系人:李经理,电话:15510957363/18822127770。
4、竞价会召开时间:以招租单位最终通知为准。
5、竞价会地点:天津市宁河区兴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幸福总部大厦501会议室。(以招租单位最终通知为准)。
6、现场踏勘时间: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期限内自行前往。
六、报名提供材料
1、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提交经本人签字按手印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及本人银行账号信息(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一份;
2、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盖公章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盖公章的企业银行账号信息(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一份以及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按手印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3、竞价保证金银行转账回执单;
4、现场签署《现场查勘确认书》、《竞标承诺书》。
七、竞价原则
本次公开竞价招租按“合同期内总租金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标的承租权竞得人。
本次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天津市宁河区兴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附件:《宁河区芦台街金翠路12号房产公开竞价招租文件》
天津市宁河区兴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