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日,中国建设银行支持上海市第一批收购二手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完成签约。这项政策在浦东新区、静安区和徐汇区三个核心区域率先试点。
首批拟收购房源将具备房型匹配、布局合理、配套成熟、交通便捷等特征,精准对接新市民、青年人、大学毕业生等各类人才的租赁需求。
主要收购房源:内环内 2000年以前 70㎡以内、总价400万以内(以各区公布方案为准)
主要收购条件:在本区购买新房(以各区公布方案为准)
收购后用途:保障性租赁住房
NO.1 上海先行
上海此次试点标志着通过收购存量二手房扩充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的工作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这项政策的目标人群清晰明确,直指新市民、青年人、大学毕业生及各类人才群体,将为他们提供更多优质可负担的居住选择。
试点采取“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协同、群众得益”模式,在现有新建、非居住房屋更新转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保障性租赁住房筹措渠道。
上海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项政策旨在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筹措模式创新,探索在二手房市场中收购存量住宅,通过存量房源收购有效缩短建设周期,优化区域布局。
NO.2 三区试点
三个试点区结合区域实际,明确了各具特色的房源筛选标准与运作模式,均以 “房型匹配、布局合理、配套成熟、交通便捷” 为核心。
浦东新区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自愿参与”原则,试点阶段优先聚焦内环内、2000年以前建成、单套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下、总价不超过400万元的产权清晰个人二手房源。
收购工作由区级收购主体按市场或评估自主开展,购房款将参照房票形式进行专账监管。被收购房屋的产权人需同步购买浦东新区全区范围内的市场化一手住房。
静安区组建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区房管局、区国资委等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明确静安置业集团下属两家区属保障性住房公司为指定实施主体。
该区采取 “片区式收储为主、零散收购为辅” 的策略,优先布局重点产业园区、核心商圈及轨道交通站点3公里辐射圈。
徐汇区则通过区保障性住房公司在市场上收购存量小户型房源。该区由区房管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等组成工作专班统筹推进。
首期安排区级财政资金注入保障房公司作为资本金,专项用于房源收购,同时通过银行贷款融资扩充资金规模。
NO.3 多元资金
资金筹措方面,试点区构建了多元投入机制。静安区建立“货币化配建资金+企业自有资金+商业银行贷款”的资金组合。该区坚持中长期资金平衡原则,保租房租金收益将专项用于成本回收和滚动发展,形成“投入、运营、反哺”的良性循环。
徐汇区则通过区级财政资金引导与银行融资补充的方式,为收购工作提供稳定资金保障。作为金融支持方,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表示将定制专项方案。从融资安排、资金监管到个人住房按揭,提供全周期、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为试点项目推进保驾护航。
NO.4 政策影响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分析,该政策将产生多方面效应。首先,有助于市区一些老旧小区二手房实现较好去化。其次,政策定向引导市场需求进行供应认购,为新房市场带来特定的去库存需求。第三,将保障房从传统的郊区新房和安置房,拓展至市区二手房。
这类房源在保障房市场认可程度较高。严跃进表示,上海这一试点“对于后续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市中心的项目具有非常好的导向作用”。
上海证券报报道称,这一政策将推动上海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强化供给与需求匹配、租赁与购置联动。
NO.5 天津是否跟进
与上海通过收购存量二手房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不同,天津近期在住房保障领域的政策重点有所不同。
2026年1月30日,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印发 《天津市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试行)》。该政策旨在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更好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天津2026年1月修订印发的 《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则重点提升了居住品质,明确新建公租房应当符合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天津在2026年2月1日起实施了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了贷款最高限额和二手房贷款最长期限。
天津二手房市场对整体格局的影响力日益增强。中指研究院数据显示,2025年天津二手房成交套数占全市住宅总成交量的比例已达到70%。
天津公积金新政将贷款期限从20年延长至30年,降低了缴存人购买二手房的月供压力,对盘活存量市场具有积极意义。
天津目前的公积金政策已经体现了“卖旧买新”的思路。业内人士认为,此类政策有利于稳定市场价格预期,也可间接带动改善型需求“卖旧买新”,促进新房去化。
虽然天津尚未出台类似上海的二手房收购政策,但从天津当前的政策导向和市场状况看,存在跟进的可能性。天津作为特大城市,同样面临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压力,需要多渠道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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