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青岛的李先生遇上一件比电视剧还跌宕的买房奇事——钱都交了百万,合同也签了,就等过户了,结果发现自己找的中介小哥,竟然还在偷偷推销他那套“已售”房源,甚至热情洋溢地带着新客户(巧了,正是李先生的朋友)实地看房、讨价还价。好一出现实版“一房两卖”连续剧,情节之曲折,让李先生直呼:这中介莫不是想冲年度“销售套路王”?
剧情回顾:签完约付完款,房子竟还在“流通”
1月8日,李先生通过贝壳平台看中了城阳区融创红岛湾二期一套约160㎡的精装四居。原价260万,挂牌178万,这价格让李先生心动不已,立马联系了平台上“有一家”中介的谢姓经纪人。看房、砍价一气呵成,最终以146万成交。1月10日,双方在贝壳签约中心签了合同,李先生爽快支付了2万定金和1.4万中介费,并开始按约定往贝壳共管账户里打房款。到1月12日,前后转入已超100万,就等1月15日过户收房了。
谁知,1月12日下午,李先生接到朋友薛先生一个“灵魂拷问”电话:“老李,你是不是买了融创红岛湾XX号的房子?” 原来,薛先生也在安居客上看中了同一套房,发布人正是那位谢经纪人。薛先生被带着看完房,都进入议价环节了,因对方不停催交意向金起了疑,一查才发现,这房在贝壳系统里早就“名花有主”了——签约人正是李先生的妻子。两人一对信息,好家伙,聊天记录、看房视频全对得上,妥妥的“一房两卖”现场。
家庭版“守房大作战”:岳母妻子化身“人肉监控”
李先生得知后,没有立刻打草惊蛇,而是以“提前打扫”为由想阻止中介再带人看房。结果,房源在安居客下架后,又换了个“马甲”通过其他中介重新挂牌。为了保住快到手的房子,李先生的妻子和年过六旬、膝盖不好的岳母,毅然决然扛起了“守房”重任。每天一大早,李先生开车送她们到房子那儿,两人就在屋里从早守到晚,生怕再有人被中介领来看房。期间还真劝退了一波由刘姓经纪人带来的看房客。寒冬腊月,一连守了三天,直到1月15日房子终于过户到妻子名下,这场“家庭保卫战”才告一段落。
李先生回忆,守房期间谢经纪人还打电话来,想把过户日期从15号推迟到19号,被他一口回绝:“我钱都交齐了,正常中介巴不得赶紧办完,你这拖延时间,是不是想腾出手再卖个高价?”
朋友视角:价格说变就变,催钱太急露马脚
薛先生向记者补充了更多戏剧性细节:看房时,除了谢经纪人,还有另外两名中介在场。起初说好150万以内能拿下,他都准备付意向金了,结果谢经纪人出去接了个电话,回来立马改口最低155万,还不停催促交3-5万意向金。“这价格变脸比翻书快,还急着收钱,我当时就觉得有猫腻。”幸好他留了个心眼,托朋友一查,才避免踩坑。事后谢经纪人还试图联系他,他再没理会。
平台介入,经纪人“失联”
房子虽然过户了,但李先生心里这口气咽不下去。他找贝壳平台投诉,谢经纪人打电话来,却以“记不清了”、“没想真卖给他”等说法搪塞。贝壳客服向记者证实,该经纪人确为平台注册在职人员,并明确表示:房源一旦签约,绝不允许经纪人再带客看房洽谈。平台已受理投诉,将跟进处理。不过截至发稿,尚未公布处理结果。而记者多次联系谢经纪人,对方先以接电话为由挂断,之后便再无回应。
律师敲黑板:这波操作既违约又违法
北京浩天(青岛)律师事务所的刘乔乔律师点评道:中介在交易已锁定、资金已监管的情况下,还带他人看房议价,这不仅是违反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更是触碰法律红线的“违规操作”。根据《民法典》,中介负有如实报告的义务,这种“两头忽悠”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不仅拿不到中介费,还应赔偿购房者损失。购房者有权要求中介立即停止搞小动作,并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
一场买房之旅,硬生生演成了“谍战守房”加“友情识破”大戏。买房不易,且买且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