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宁波一位29岁小伙在婚前立下遗嘱,将价值400多万元的房产指定由父母继承。他表示,房产是父母和祖辈倾尽积蓄购买的,若未来发生意外,希望在没有子女的情况下能“完整地还给父母”。
据了解,近年来年轻人办理遗嘱公证的现象呈上升趋势。其中一种典型情况即“双向遗嘱”——子女在婚前立遗嘱将个人财产留给父母,父母也会立下遗嘱,明确其财产仅由子女个人继承,不作为子女与其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这种安排源于许多家庭对财产传承的法律认知: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子女在婚内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过遗嘱明确“只归子女个人所有”,可确保家庭财产不因子女婚姻关系变化而外流。
另一种常见情况是不婚不育群体的“托付式遗嘱”,他们可能选择将财产单独留给父母中的一方,或指定由朋友继承。
(来源:津云、台州交通广播、宁波晚报、民主与法制时报、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