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固定装修”呢?其范围有哪些?
答:目前房产交易中心以及相关判例并未界定“固定装修”的具体范围。
根据本案判决书中法院认为部分“根据案涉合同约定,随同案涉房屋一起转让的附属设施、设备及室内固定装修的价格已包含在房价款内,甲方应在正常可使用的状态下交付乙方,若非固定装修、家具、电器等一并随同转让,则详见《家具家电清单》(若有)所列物品,但原、被告双方并未就移交的家电、家具达成合意,原告主张的家具、家电均系可移动,未在双方合同约定的交付范围内,另根据原告举证案涉房屋交付时的照片及双方陈述,被告在拆除案涉房屋厨房间、卫生间相关物品时并未达到房屋属于正常可使用的状态,同时结合原告举证涉及对厨房间及卫生间的修复情况以及修复所需的合理时间等,本院酌定被告赔偿原告因其拆除物品所产生的装修损失。”
由此可将“固定装修”具体界定为不可移动的物件比如油烟机、浴缸、马桶等厨房间、卫生间安装的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