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房产继承案件办理过程中,北京法慈律师事务所经常接到当事人的高频提问:“继承房子要交增值税吗?”“土地增值税用不用缴?”“个税和契税到底怎么算?”
房产继承涉及的税务问题,直接关系到继承人的切身财产权益,且专业性强、政策细节多,稍不留意就可能踩坑。为此,北京法慈律师结合实务办案经验,整合最新税务政策及法律依据,对房产继承中最受关注的4大税种进行深度拆解,用通俗语言讲清“交不交、交多少、依据是什么”,供各位当事人参考,助力大家顺利办理继承手续、守护财产权益!
一、增值税:全免征,无例外
核心结论:无论是通过法定继承、遗嘱继承,还是受遗赠依法取得房屋产权,均免征增值税,无需缴纳任何相关税费。
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明确规定,“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
其中,家庭财产分割包含4种情形,明确涵盖“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这也就意味着,所有合法继承方式取得的房产,都属于增值税免税范围。
法慈律师通俗解读:简单来说,继承房产不属于“有偿转让”,本质是家庭财产的合法流转,国家明确给予增值税免税优惠,继承人无需担心这部分税费成本。
二、土地增值税:不征收,无争议
核心结论: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产的行为,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继承人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第三条规定,“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前提是“销售不动产”,而继承房产属于“无偿取得”,并非“销售”行为,因此完全不在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畴内,不存在任何争议。
法慈律师通俗解读:土地增值税主要针对“卖房赚钱”的商业行为征税,继承房产是被动取得财产,没有产生“销售收益”,自然不需要缴纳这笔税。
三、个人所得税:免缴纳,有明确依据
核心结论:通过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者受遗赠依法取得房屋产权,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会产生“偶然所得”相关税费。
法律依据:结合两项核心政策,明确免除个税缴纳义务:
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74号)第二条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该条款存在明确例外情形;
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明确,以下情形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第三项就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法慈律师通俗解读:很多当事人担心“继承房产属于偶然所得,要交20%个税”,其实这是误区。国家明确规定,合法继承房产不属于“无偿赠与”的征税范围,无需缴纳个税,彻底打消大家的顾虑。

四、契税:分情况,关键看“继承人身份”
契税是房产继承中唯一“分情形征收”的税种,核心区别在于“继承人是否为法定继承人”,这也是当事人最容易混淆的知识点,北京法慈律师为大家详细拆解:
核心结论:①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不缴纳契税;② 非法定继承人通过遗赠取得房产:属于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契税。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第五项规定,“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同时第二条明确,“房屋赠与”属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具体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进一步明确: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产,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北京地区特别说明:根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相关决定,北京市契税具体适用税率为3%,非法定继承人通过遗赠取得北京房产的,需按房产评估价的3%缴纳契税。例如,一套评估价200万元的北京房产,非法定继承人通过遗赠取得,需缴纳契税6万元(200万×3%)。
法慈律师通俗解读:简单区分——如果是配偶、子女、父母等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契税全免;如果是侄子、外甥、朋友等非法定继承人,通过遗嘱(遗赠)取得房产,就需要按当地税率缴纳契税,北京地区统一按3%执行。
【法慈律师重要提醒】4个实操关键点,必看!
结合北京地区房产继承实务经验,以下4个关键点直接影响继承手续办理,各位继承人务必留意,避免延误流程或产生额外成本:
1. 明确法定继承人范围(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①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②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只有上述人员继承房产,才可享受契税、增值税等免税优惠,非法定继承人不享受。
2. 税率执行细节:契税税率仅针对非法定继承人,北京地区统一为3%,无需额外查询,其他省市按当地规定执行(3%-5%幅度内)。
3. 继承方式区分: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均免征契税;遗赠(继承人是非法定继承人),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
4. 实操注意事项:
① 办理房产过户前,需先取得继承权公证文书或法院生效判决/调解书,这是北京地区房产继承过户的前置条件;
② 即使符合免税条件,也需向税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继承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完成申报并取得免税证明后,方可办理过户;
③ 未来出售继承房产时,若不符合“满五唯一”(房产证满5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条件,可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按出售时的政策执行。
若您遇到婚姻家事、遗产、继承纠纷等方面的问题,欢迎拨打免费咨询热线:400-676-8099 /13501020997
税务问题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和时效性,本文仅针对北京地区房产继承涉及的4大核心税种,提供一般性法律解读和实操指引,不构成个性化法律意见。
需特别注意:税法政策可能随时调整,且北京各区县税务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执行细则可能存在细微差异。若您正面临房产继承税务争议、过户流程困惑,或不确定自身是否符合免税条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当地税务机关,获取准确、个性化的指导。
北京法慈律师事务所专注婚姻家事、房产继承领域,拥有丰富的实务办案经验,可协助您梳理继承关系、准备相关材料、规避税务及法律风险,高效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全力守护您的合法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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